近日
湖北省公安机关更新和调整了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备案工作相关事项,下面一起来看下都有哪些变化吧。
一、备案程序
1、首次备案
备案单位应当在网络投入运行后三十个工作日内,由本单位工作人员到属地公安机关网安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办理备案手续时,应当首先到“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网”(www.djbh.net)网站下载并填写《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表》(以下简称《备案表》),按照填表说明准备相应备案材料,然后到指定地点办理备案。
2、变更备案
已备案网络发生重大变化的,备案单位应在变更后十个工作日内向受理备案的公安机关申请变更或撤销,必要时应需重新提交备案材料:
(1)《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备案变更申请单》;
(2)《备案表》;
(3)《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证明》原件。
3、撤销备案
(1)《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备案撤销申请单》;
(2)《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证明》原件。
4、备案证更换
(1)《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证换证申请单》;
(2)《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证明》(旧版)。
5、备案证延期
(1)《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备案延期申请单》;
(2)《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报告》(本年度)
6、备案证有效期
已备案网络的《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证明》有效期为三年,在完成等级测评后,填写测评报告编号,该备案证明在原有效期基础上自动延长一年。期满需要延期的,应当于期满前三个月内向受理备案的公安机关申请延期。每测评一次延期一年,最多6年。
注1:非新版备案证,可同步申请换证,需提交《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证换证申请单》、备案证原件(旧版),办理期限为10个工作日。
注2:其他要求按照湖北省内属地公安机关备案管理要求执行。
二、内容变更
1、名称变化
(1)备案表名称由《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表》变更为《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表》。
(2)监制单位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变更为公安部网络安全保卫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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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填表说明变化
(1)制表依据:由《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公通字[2007]43号)变更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GB/T 22240-2020《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指南》。
(2)填表范围:由4张表单变为了6张表单。增加:表四新技术新应用场景信息表、表六数据摸底调查表。
(3)封面中备案表编号:第二部分5位,为受理备案的公安机关给出的备案单位的顺序编号,从0开始顺序编号。
(4)封面中受理备案单位:是指受理备案的公安机关网络安全保卫部门名称。
(5)填表说明项:填表说明由18项增加到了20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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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备案表内容变化
(1)表一 单位基本情况
新增: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责任数据安全管理部门;责任数据安全管理部门联系人;行业类别;定级对象总数(含本次备案)。
变更:责任部门变更为网络安全责任部门;责任部门联系人变更为网络安全责任部门联系人;信息系统总数变更为本次备案的定级对象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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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表二 定级对象情况
新增:定级对象类型通信网络设施 ;网络平台-网络性质。
取消:关键产品使用情况;系统采用服务情况;等级测评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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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表三 定级对象定级情况
变更:损害程度由损害、严重损害和特别严重损害变为了一般损害、严重损害和特别严重损害;删除三级系统损害客体及损害程度的描述“对国家安全造成损害”;损害客体由“国家安全”变更为“国家安全或地区安全、国计民生”;主管部门描述变更为上级行业主管部门。
新增:专家评审附件名称;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定级附件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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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表四 新技术新应用场景信息表
新增:包含云计算应用场景补充信息、移动互联应用场景补充信息、物联网应用场景补充信息、工业控制系统应用场景补充信息表、大数据应用场景补充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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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表五 定级对象提交材料情况
新增:使用的安全服务清单;行业主管部门指导定级文件。
删除:系统等级测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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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表六 数据摸底调查表
新增:数据摸底调查表(第三级及以上网络需填写)。
4、备案证变化
(1)备案证名称由《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证明》变更为《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证明》。
(2)相关规定依据由《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变更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和《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
(3)备案证背面增加测评报告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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